|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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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营口市房地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营口第三纺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的起诉。 二、驳回营口第三纺织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2,200元退返***,反诉受理费10,500元退返营口第三纺织有限公司。(原、被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6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