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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缙云县中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双超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执行人缙云县中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双超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在(2017)浙1102执1001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二、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缙云县中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双超运动器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0000000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7-2-17
发布日期 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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