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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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西临汾市政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嘉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山西临汾市政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0万元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济南嘉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