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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德金长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新支行
清远市恒声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申请人英德金长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2005)清新法执字第37号案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19-8-28
发布日期 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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