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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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台州黄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代偿款285029.05元,并赔偿自2020年7月31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计算的损失;被告***对被告***前述债务未能偿还部分的二分之一负连带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75元,减半收取2787.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