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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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三维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开封市兰尉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武汉市三维联运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5000元予以冻结或同等价值财产予以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4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