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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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昊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阳江市佳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阳春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0)粤1781执36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6-16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