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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肇庆市宏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肇庆市宏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92元,减半收取计146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17元,合计36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肇庆市宏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4-29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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