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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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 驻马店市路安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驻马店市路安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车辆损失36000元,施救费6500元,评估费2000元,共计445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456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