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北京晨光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北京宏福建科科贸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 北京温都水城旅游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宏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未上诉的,于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70元。 |
| 裁判日期 | 2020-03-04 |
| 发布日期 | 2020-09-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