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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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桦南县顺达客货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桦南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黑0822执651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桦南县顺达客货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申请执行桦南县顺达客货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桦南县顺达客货运输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62283.4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