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 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功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支付原告***、原告***保险理赔款80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900元,由被告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9-1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