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普兰特板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90万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