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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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玉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惠民县岳泰饲料有限公司 山东黄河三角洲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1621民初3378号 原告:刘杰,住***。 被告:山东省惠民县岳泰饲料有限公司,住***。 被告:山东玉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住***。 被告:山东黄河三角洲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住***。 被告:***,男,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1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网上通知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提交减缓免申请。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1-1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