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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宜春市水电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江西宜春市水电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432元,减半收取计币1716元,财产保全费1370元,合计人民币3086元,由原告江西宜春市水电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8-24
发布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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