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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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经济开发区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临海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经济开发区支公司赔偿临海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经济损失6300元; 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赔偿临海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700元; 三、***赔偿临海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经济损失700元,***负连带责任; 四、***赔偿临海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0元,***负连带责任; 五、上述一、二、三、四项均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负担140元、***负担60元并互负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判决书生效后,义务人不自觉履行义务,权利人可在判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27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