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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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正购商贸有限公司 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联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安徽正购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拉夏贝尔服饰(太仓)有限公司货款129450.45元、利息(自2019年8月1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67元,减半收取1483.50元,由安徽正购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2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