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任德管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肃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执行人河北任德管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肃尚路西侧、工业园区内房产(检测中心实验楼)一处(不动产证号:17673) 查封财产期间,被查封的财产由被执行人***、河北任德管业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财产查封后5日内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财产,偿还债务。 对不动产、动产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三年、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续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0-17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