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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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泾阳建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泾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陕西泾阳建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3207元,退还原告陕西泾阳建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6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