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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润新能源(剑河)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井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87元,由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河北井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7-1-22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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