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天蓝瑞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中天蓝瑞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上的存款55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所有的相等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申请人***名下所有的位于佛山市禅城区东平二路3号2区十座1202房[不动产权属证书号:粤(2017)佛禅不动产权第0062427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3-01 |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