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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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沃正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金言诚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沃得重工(中国)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3677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沃得重工(中国)有限公司就第201120516765.2号实用新型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其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9-2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