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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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鑫盛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待被执行人***、河南鑫盛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时,申请执行人河南豫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申请的造成不利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