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河南新飞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17]第69541号关于第11427136号“新飞”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第三人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针对第11427136号“新飞”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河南新飞投资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9-25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