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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海口海事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42271.61元,由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