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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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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42271.61元,由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09
发布日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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