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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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赣0981民初2888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1日立案。2020年9月9日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458元,减半收取计229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孙瑜 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刘健 |
裁判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