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省新密市金大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省建安防腐绝热有限公司
河南建工防腐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追加河南省建安防腐绝热有限公司为本院(2020)豫07执133号案件被执行人,在3636万未出资范围内对本案债权本息承担赔偿责任;

二、驳回河南省新密市金大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追加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日期 2020-09-09
发布日期 2020-09-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