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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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万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董嘉恰价值人民币442504.43元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 二、查封期限:银行存款为一年,动产为两年,不动产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2733元,由昆明万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垫付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目内向本院日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