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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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荷花路支行 湖南一朵众赢营销有限公司 湖南一朵天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一朵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恒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深圳市恒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与湖南一朵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签订的《物流运输合同》; 二、湖南一朵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深圳市恒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支付货物运输费用565987.49元; 三、湖南一朵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深圳市恒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15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960元,减半收取5480元,由湖南一朵生活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2 |
| 发布日期 | 2020-09-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