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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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肇庆市高要区信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1203执220号 肇庆市高要区信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汉章: 申请执行人肇庆市高要区信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董汉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564.13元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董汉章的银行存款3683.13元。本院在扣除50元执行费后,将3633.13元转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出具结案证明。至此,(2019)粤1203民初696号民事判决书和(2019)粤12民终191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