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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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浙江伟顺工贸有限公司 浙江迈程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浙江迈程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工伤补偿款人民币5000元(已扣除已付款项)并支付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浙江迈程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6-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