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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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慈铭博鳌国际医院有限公司 海南亨廷顿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除了为保存已提取的精卵、培育胚胎需要使用IVF中心的医疗设备外,被申请人博鳌慈铭国际医院有限公司不得再使用IVF中心的医疗设备,被申请人博鳌慈铭国际医院有限公司IVF中心不得再接受新的患者; 二、驳回申请人亨廷顿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其他行为保全的申请。 案件申请费100元,由海南亨廷顿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