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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宏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西藏林芝市鹏丰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西藏林芝市鹏丰建材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四川宏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9562.06元,减半收取计4781.03元,由原告西藏林芝市鹏丰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5-16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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