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安灌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882执906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史殿标与被执行人大安灌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吉0882民初1693号民事调解书。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案件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大安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