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甘肃省临洮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的劳务费10000元、***的劳务费10000元,合计20000元。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56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