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0305执177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杨志清与被执行人申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桂0305民初401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申林已交纳该案案款14100元,执行费55.75元,共计14155.75元,现该案全部执行案款已履行完毕,(2019)桂0305民初4018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19)桂0305民初4018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