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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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平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罗平县车位,并对其采取相应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保全的金额为557000元。 案件申请费3305元,暂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