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 大余金峰工贸有限公司 上海妃律实业有限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五矿高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赣州市永康贸易有限公司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赣州市南康区众鑫矿业有限公司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2019)赣0703民初320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大余金峰工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195元(已减半),退回被上诉人大余金峰工贸有限公司;二审案件受理费4435元,退回上诉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