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涿州市佰锐明旺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涿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涿州市佰锐明旺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签订的[农(2017)字第D9号]《佰锐明旺租赁合同书》无效。 二、被告涿州市佰锐明旺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租赁费138000元。 案件受理费3,060元,由被告涿州市佰锐明旺商贸有限公司负担3,0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6 |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