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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
扬中新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扬中市中联工贸实业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712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并在预交后三日内将交费凭证复印件提交本院,未按期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8-12-28
发布日期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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