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鸡泽县供电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鸡泽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鸡泽县供电分公司的金融资产134500.96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相应的收入。 二、现金、存款不能履行部分,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名下相应价值的物品。若经指定期间仍不履行义务则拍卖、变卖以清偿债务。 对不动产、动产、银行存款的查封期限分别为三年、二年、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 发布日期 | 2020-09-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