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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蚌埠市光宇灯具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皖0311执1221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五河县光宇灯具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钱永刚,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五河县光宇灯具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终结(2017)皖0311民初217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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