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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朱集西煤矿
淮南市通顶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淮南市通顶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朱集西煤矿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3206元,减半收取21603元,由淮南市通顶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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