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任丘市利邦电讯器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偿还原告任丘市利邦电讯器材有限公司借款160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2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