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蚌埠市乐业地产有限公司 安徽固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蚌埠江淮车轮有限公司 安徽联佳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终本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固镇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