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公大圣龙科技中心 山海关人民医院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道路交通管理 |
| 法院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冀秦公交决字[2018]第130300-2600138943号行政处罚决定。 二、责令被告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依法恢复原告的驾驶资格。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09-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