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
海宁市顺德利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执行人海宁市顺德利电子有限公司、***、***在(2018)浙0481执4436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二、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海宁市顺德利电子有限公司、***、***存款人民币942000元【其中借款本金900000元,支付相应利息(自2018年7月20日起按约定月利率5.80‰上浮50%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并支付实现债权费用420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诉讼费11631元、执行申请费11820元,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8-11-30
发布日期 2020-01-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