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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8780元,由上诉人深圳市鑫升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各负担1439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31 |
| 发布日期 | 2020-09-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