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昆山市中医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中心支公司
江苏民大健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太仓市友联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上海和平眼科医院
昆山市康复医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828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9-30
发布日期 2020-01-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