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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怒江供电局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鉴定费用共计1027779.69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172.00元,由原告***负担6000.00元(未交),由被告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怒江供电局负担5172.00元(未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9-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